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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格式_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

时间:2023-06-12 11:55:34 点击:138

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格式_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

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《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》进行了重大修改。同时公安部制定了《公安行政法律文书(式样)》,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,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。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、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公章)编号:

报案人

姓名

性别

年龄

住址

单位

电话

案件来源

移送单位

承办人

电话

报案内容(发案时间、地点、简要过程、涉案人基本情况、受害情况等):

领导指示:

处理结果:

接警单位

接警地点

接警人员

接警时间

  联系人:周助理

   电话:18702021010

  传真:18702021010(助理微信号)

  邮箱:wym2299@gmail.com

  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莲塘地铁站A出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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